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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工程--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项目方案


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2008-01-16
 

石景山区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工程

—--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项目方案

(2008年-—2010年)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实现区域“十一五教育发展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健康与特长发展,实现“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基础扎实、学有特长”的区域课程培养目标,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石景山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项目方案》,此方案执行年限为2008年--2010年。

  一、制定背景

  青少年时期是身心发展关键期,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水平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健康成长和一生幸福,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健康素质,关系到我国人才培养的质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化,素质教育已深入人心,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片面追求升学率及传统的成材观依然误导着社会和家庭的教育质量观,重智轻体、重学业忽视德育的现象依然存在,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体育锻炼时间不足,耐受挫折能力较弱,实践动手能力不强等问题仍然突出。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体质监测数据显示,我国青少年学生的部分体能素质指标二十年来呈持续下降趋势:超肥胖学生的比例迅速增加,城市中超重与肥胖的男生已接近四分之一,中学生视力不良比例超过三分之二,高校招生过程中,有85%的考生报考专业受限。近年来,我区也相继开展了面向全体中小学生的体质监测、学业质量监测及人民满意学校调研等相关调查,统计数据表明,我区学生的力量、速度、柔韧、心肺功能等状况不容乐观,超重及肥胖率、沙眼和近视率也居高不下,竞技体育能力较差,三成以上的青少年睡眠不足,课业负担较重。因此,采取有效策略,切实促进每一名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成为当前教育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指导思想与实施原则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关注每一名学生的生命价值,促进学生全面健康与特长发展。以落实“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基础扎实、学有特长”的区域课程培养目标为抓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2.基本原则:

  坚持全体发展与个体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在总体上提升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关注每一个学生,努力为每个学生的发展提供优良的环境和条件,使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都能得到不断提高;

  坚持全面发展与特长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在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重视学生的兴趣爱好和潜能特长等方面的个性化需求,积极促进学生特长发展。

  坚持身、心和谐发展原则。加强体育、美育、科技课程建设,增强学生体质,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改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塑造学生“明理豁达”、“坚韧不拔”、“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良好精神品质,促进身心协调发展。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培养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的意识,使学生获得终身发展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思想道德素养和心理素质,为学生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区域课程培养目标内涵

  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是国家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落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目标的直接要求。我区把培养“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基础扎实、学有特长”的合格学生作为区域课程培养目标,其主要内涵如下:

  身心健康:人的健康是指身体健康、精神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等三个方面的完好状态与和谐统一。

  引导每一名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掌握正确的保健知识与健身方法,锻炼学生健康的体魄,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培养学生乐观豁达、胸襟坦荡的品格。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调控方法,具有一定的耐受挫折能力,形成积极健康的人生态度,能够很好地适应不同环境。

  发展学生认知能力,使其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等基本因素都得到培养,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使学生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增强,实现综合能力的提高。

  人格健全:人格是人的心理和行为特征的总和。健全的人格要求人的性格、能力、德行、意志、情感、信仰、作风等多种因素得到健康、全面、和谐的发展。

  培养学生客观、全面地认识自我和世界的能力以及健康的心态;培养学生诚实守信、自尊自律、自制自爱、勇敢果断、热情大方、宽容合作的意志品格,使其形成积极进取、敢于创新的良好个性心理品质;培养学生孝敬父母、尊敬师长、懂得感恩的良好道德品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待人有礼貌,情绪表达适度,日常行为符合《北京市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意识和公民意识,建立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的深厚情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基础扎实:每一名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获得终身发展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与能力。

  立足学生终身学习与发展,培养学生具有自主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科学探究精神和创新思维品质,丰富人文与科学素养,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建立健全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按照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工作,学生学业水平达到各阶段课程标准要求,并能够在原有学业水平基础上获得持续提高。

  学有特长:每一名学生在全面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在科技、艺术、体育等方面实现特长发展。

  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提供适宜学生个性发展的条件和环境,培育学生主体精神,激发成长内趋力。开发学校课程资源,以校本课程为载体,为学生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潜能发展提供条件,促使每一名学生在某一方面形成稳定的兴趣爱好,实现“全面+特长”的发展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体育与健康教育,锻炼健康体魄。

  目的与要求: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培养良好品德和健康生活习惯,磨练学生意志品质,促进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为国家建设培养健康的劳动者,为每一名孩子的美好人生奠定基础。

  实施策略:

  1.加强区域体育与健康课程建设。学校依法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课时,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3-6年级每周3课时,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提高体育课堂教学质量, 抓好学生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基本技能教育。把体育锻炼时间列入课表,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校要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开发校本体育课程,逐步形成学校体育特色。

  2.关注学生生活质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推迟小学生到校时间,学校在8点前不开展集体教育活动,对提前到校的小学生,学校有组织地安排适当的晨练活动,鼓励每一名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开展丰富的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和大课间健身活动。在开展集体锻炼的基础上,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需求,广泛建立各种体育小组,由学生自主选择体育项目,至少掌握一项运动技能,着力营造“我选择、我喜欢、我运动、我健康”的良好氛围。

  3.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把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教育经费预算内。认真落实新颁布的《 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配齐体育器材及设备。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学区或学校为单位,配备体质监测仪器,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年度监测制度,及时向学生、家长、政府报告体质检测结果,学生体质测试合格率达到或高于北京市平均标准,并逐年提高。初三体育考试、高三体育会考成绩达到标准。

  4.提高体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体育教研部门加强对体育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体育教师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及身体素质。定期举行体育教师技能达标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严格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制定教学计划,上好每一节课,保证体育课的教学质量。学校将体育教师带操、业余训练、组织课外体育活动列入工作量并纳入考核评价。依法保证体育教师室外补贴及体育服装的发放。

  5.鼓励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学校各种体育活动,在体育运动中强健体魄,改善师生关系,构建和谐氛围。

  6.继续大力推进《北京市健康促进学校评估工作》。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督促检查力度,定期对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青少年营养状况监测机制,并加强青少年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督查制度,加强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卫生管理。力争到2010年90%以上学校达到健康促进校标准。

  7.完善体育工作管理与评价制度。各学校建立并完善各项体育工作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将评价纳入学校科学管理评价体系。明确全体教师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责任,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和教研部门建立学校体育工作检查和评价制度,将学校体育工作、学生体质发展状况作为学校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定期召开中小学体育工作会。

  (二)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健全人格。

  1.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心理与德育研究中心的功能,完善全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及时为家长提供孩子心理发展的相关信息,切实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开展好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培训,监控全区心理健康课程质量。加强对全区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分析与指导,把学生心理健康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建立并完善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工作。所有中学在2008年底以前,小学在2010年底以前建立心理咨询室,并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开展年度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并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

  3.加强心理课程建设与管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课程指导纲要》,制定并完善我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内容纲要,小学开展班级心理辅导,初中、高中校继续在起始年级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各年级按要求保障心理健康课时。

  (三)加强艺术与人文教育,陶冶人生情操。

  目的与要求:加强对艺术类课程质量的监控,推进中小学“阅读工程”,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一定的艺术修养及良好的阅读习惯,提升综合素质,为未来发展奠定人文与艺术修养基础。

  实施策略:

  1.加强对学校艺术课程的建设

  根据课程资源状况及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求,制定学校艺术课程方案,加大对学校美育课程建设的指导与资金支持力度,让每一名学生在艺术领域至少形成一项爱好或特长,做到校校有特色,生生有特长,到2010年基本形成区域艺术教育特色发展格局。

  2.加强对艺术课程质量的监控。依法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艺术课程,不允许挤占相关课时;对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评估,确保艺术课程的教学质量。

  3.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并设立一名兼职美育辅导员,开展业务培训与考核,提高美育与艺术课程教师的业务水平。

  4.继续完善学校艺术文化活动。不断完善全区年度中小学艺术节活动,引领全区艺术教育的发展。精心设计学校艺术文化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艺术文化教育氛围,积极开发人文拓展类校本选修课程,建设人文类学生社团和兴趣小组,为每一名学生创设展示与发展平台,提升学校艺术教育的水平。

  5.推进中小学阅读工程。广泛的阅读是积淀人文素养的重要途径,4月23日为国际读书日,全区确定每年4月为中小学生读书月,区校共同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拓展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依据各学段课程标准对学生阅读总量的要求,推荐中小学阅读书目,课程中要求必须掌握的篇目将纳入到全区质量监控内容体系。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的功能,为学生阅读提供资源支持。图书资源使用情况纳入学校综合评价中。广大教师是读书活动的参与者与指导者,学校要组织各种教师读书活动,拓宽专业视野,提升教师综合素养。

  (四)开展科技与社会实践教育,培育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目的与要求:开展科技与社会实践教育,以科技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为支撑,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社会实践能力、科学探究能力和团结合作能力。

  实施策略:

  1.加强对科学与技术课程质量的监控。依法保证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科学课程,不允许挤占相关课时;对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质量评估,确保科学与技术课程的教学质量。开发科学技术拓展类校本选修课程,建立科技类学生社团或兴趣小组,满足学生特长发展需求。

  2.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三部分。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均为140学时。高中一、二年级研究性学习各占108学时,高中三年级第一学期54学时,同时高中阶段学生每学年应参加不少于1周的社会实践,高中三年累计参加不少于10天的社区服务,至少完成3个研究性学习报告。

  每学年小学生至少走进一座博物馆或社会实践基地、参加一次社会考察,完成一项社会调查、访谈或研究性学习报告;中学生应至少走进两座博物馆或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参加两次社会考察、完成两项社会调查和访谈。社会实践以年级、班级或小组为单位,在校内外有组织的开展,有条件的学校可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开展外省市社会实践考察活动。

  3.各中小学校要依据《北京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规范学校各年级学生的综合实践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对精心设计每一项活动,逐步系列化、序列化,并保证开齐开足课时。

  4.加强对科学与技术课程教师的专业培训,区教研部门安排专职教研员负责全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研究工作,所有教研人员要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学科实际指导老师开展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高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的能力。学校设立一名兼职科技教育辅导员。

  5.将科学与技术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列入学校教学督察的范围。

  6.开发区域资源,为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提供保障。在区内开发区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社会性资源,建设一批石景山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形成有区域特色的、相对稳定的资源群。

  (五)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目的与要求:树立新的评价观,通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学生的全面健康与特长发展提供保障。

  实施策略:

  1.在《石景山区中小学学业成绩综合评定方案》的基础上,形成《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在关注学生学业进步的同时,要关注学生身心发展以及潜能的发展,将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社团、校本课程、特长发展等项目都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以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校、社会和家长对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关注,定期与学生家长进行反馈沟通,以评价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与特长发展。

  2.通过学校评价促进我区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工作的贯彻落实。依据《石景山区现代学校科学管理指标体系》,实施发展性评价,对学校推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成效进行评估,促进学校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目标。

  五、保障机制与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推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实施得到顺利推进,成立由教委主任为组长,教委主管主任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教育学院石景山分院相关业务部门、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评价验收组,以项目推进的方式,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1.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种磊 王兰芳

  副组长:王永明付桂荣叶向红程伯静段新仓

  成员部门:教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教育学院石景山分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学校校长。

  2、项目工作小组。

  (1)区工作组

  组长:程伯静叶向红

  成员部门:教委各职能部门、教育学院石景山分院相关业务部门、各学校。

  (2)校工作组

  组长:校长

  成员:学校各部门、学生会及家长委员会等

  3、项目评价验收小组。

  组长:翟培新

  成员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科研保障

  教育研究部门要将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作为我区教育研究的重点课题,统筹全区工作推进中的各项调研分析工作,监控工作进展的状况,定期提供全区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状况报告,及时提出改进对策与建议,确保工作推进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教育科研部门、教学研究部门要积极行动,引导广大教师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研究学生的成长规律,不断改进自身教育行为。

  (三)经费、设施设备保障

  为推进课程建设与管理,落实区域课程培养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设立年度专项经费,用于课程建设、师资培训、资源优化、成果宣传与推介,支持学校特色发展。依据新颁《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结合学校实际需求,保障学校设施设备到位。

  (四)制度保障

  为确保持续有效的推进,实施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项目工作组例会制度、项目经费申报审批制度、项目成果评估制度。

  (五)宣传保障

  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区校要共同积极主动地面向学生、家长、社会开展宣传工作,为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责任分解

  序号

  工作项目

  主要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

  一

  (一)

  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建设,锻炼强健体魄。

  程伯静

  体美科、基础教育科、职成科、分院、保健所、各中小学

  (二)

  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健全人格。

  叶向红

  德育安全保卫科、基础教育科、职成科、分院、各学校

  (三)

  加强艺术与人文教育,陶冶人生情操。

  程伯静

  体美科、基础教育科、德育安全保卫科、职成科、团队办、分院、各学校

  (四)

  开展科技与社会实践教育,培育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叶向红

  德育安全保卫科、体美科、基础教育科、职成科、团队办、分院、各学校

  (五)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叶向红

  基础教育科、德育安全保卫科、职成科、分院、各学校

  二

  经费、设备保障

  段新仓

  财务科、基建装备科、装备中心

  三

  科研保障

  赵士雪

  分院教育科研、教研部门

  四

  舆论宣传

  王永明

  工委办、信息中心、各学校

  五

  验收评价

  翟培新

  政府教育督导室

  备注:1、责任部门负责做好本项工作内容的详细行动计划书,并组织落实。

  2、分院根据项目内容,将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

  3、中小学依据《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项目方案》制定学校实施方案。

                                                                                                                      

                                      200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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