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审查,以下民办教育机构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本行政机关予以批准设立、变更。
1、 北京市石景山区加祥体育专修学校批准设立;
2、 北京市石景山区好贝德培训学校批准设立;
3、 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培训中心批准变更法人及校长;
4、 北方工业大学培训中心批准变更法人及校长;
5、 国家体育总局老山汽车摩托车驾驶学校批准变更法人及校长;
6、 北京地铁发展培训学校批准变更法人及校长;
7、 北京现代人才培训中心批准变更法人及校长;
8、 北京市石景山区新思维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批准变更学校地址;
9、 北京市石景山区青少年文化教育培训学校批准变更学校地址;
10、 北京市石景山区信实培训学校批准变更学校地址;
11、 北京市石景山区瑞博教育培训中心批准变更举办者。
特此公示。
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二00六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