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一、指标说明
1.义务教育入学率
标准:保持在100%
说明:本指标用来监测全区义务教育普及率
计算公式:在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数/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总数×100%
2.残障儿童入学率
标准:达到99%
说明:本指标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用来监测残障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
计算公式:在校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视力残疾、智力残疾、听力残疾)总数/全区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视力残疾、智力残疾、听力残疾)总数×100%
3.高中阶段入学率
标准:保持在98%以上
说明:本指标中所提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及同等学历的其他教育方式,用来监测高中教育普及率
计算公式:高中阶段在校适龄学生总数/全区适龄人口总数×100%
4.高中阶段完成率
标准:保持在95%以上
说明:本指标所提高中阶段同上,用来监测高中教育的完成情况
计算公式: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适龄人口数/全区适龄人口总数×100%
5.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标准:达到15年左右
说明:本指标用来衡量新增劳动力受教育情况
计算公式:全区年新增劳动力受教育时间总和(以年为单位)/全区年新增劳动力总数
6.职前培训率
标准:达到90%以上
说明:本指标用来衡量劳动力就职前受培训情况
计算公式:全区年上岗总人数中接受培训的人数/全区年上岗总人数×100%
7.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参与率
标准:达到70%以上
说明:本指标用来衡量从业人员在职培训情况
计算公式:从业人员中参与在职培训的人数/从业人员总数×100%
8.六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标准:达到12年
说明:本指标用来衡量六岁以上人口受教育情况
计算公式:全区六岁以上人口受教育时间总和(以年为单位)/全区六岁以上人口总数
9.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
标准:超过12年
说明:本指标用来衡量从业人员受教育情况
计算公式:全区从业人员受教育时间总和(以年为单位)/全区从业人员总数
10.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
标准:基本达到北京市新颁办学条件标准。各级各类教育具体达标情况为:幼儿园专任教师8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专任教师95%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比例达到15%;初中专任教师95%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比例达到10%以上;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全部达到大学本科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比例达到2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全部达到大学本科学历;社区学院专任教师全部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比例达到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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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职业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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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达标教师所占 百分比 |
现状 |
66% |
86% |
81% |
99%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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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落实后 |
80% |
95% |
95% |
100% |
100% |
说明:本指标用来衡量教师队伍学历情况
计算公式:各级教育中达到北京市新颁办学条件标准中相应学历标准的教师数/全区相应教育级别中专任教师总数×100%
11.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率
标准:达到90%
说明:本指标用来衡量全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情况。优质教育资源是指达到现代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的学校。
计算公式:接受优质教育资源服务的学生数/全区学生总数×100%
二、名词解释
1.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试验城市
2004年4月,北京市与教育部签署相关协议,决定确定北京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试验城市,共同推进北京教育现代化建设,4月27日,在北京市教育大会上正式提出这一决定。该试验的重点内容是:教育体制改革试验,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规律相适应的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和新的投融资体制;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体系和管理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集成整合教育资源试验;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与知识创新试验;产学研合作试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试验;建设学习型城市试验。在日前编制完成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试验城市建设。
2.优质、均衡、协调、创新
2004年9月,我区召开全区教育大会,会上提出2010年我区教育发展总体目标:实现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创新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使我区教育总体实力居于北京市较高水平,发展程度达到北京市先进区水平。“优质、均衡、协调、创新”是我区教育事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四个基本特征。
优质:使区域教育质量得到全面提高和改善,教育服务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能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使全体学生受到良好的教育,能够做到全面健康发展与特色优势发展的结合;提高全体市民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为全体受教育者提供高水平的教育服务。
均衡:指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校际间资源配置均衡,并达到新颁办学条件标准。注重每所学校的优势确立和特色发展,优质教育资源逐步扩展并覆盖全区;保证全部学龄儿童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学龄儿童享受公平的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机会,享受能够全面健康成长的条件。
协调:使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与全市教育发展要求相协调、与我区的功能定位相协调、与我区的各项事业发展相协调,使我区东中西部教育发展相协调,使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协调发展。
创新:充分重视创新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确保稳定的基础上努力深化教育体制、机制、运行模式等各方面改革,寻求突破,为教育的长远发展和持续发展提供源动力。
3.德育的基础性与层级性
基础性侧重德育的定位,指突出德育在教育活动和在人的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把教育放在学生发展的首位,切实落实“德育为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
层级性侧重德育工作内容和开展方式,指德育一是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分层级、分批次开展,二是要根据不同学生的思想基础,对教育的内容有所选择和侧重。
4.现代学校制度
现代学校制度是指在新的社会背景下,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基本要求,以现代教育观念为指导,以完善的学校法人制度和新型的政、校关系为基础,学校依法自主管理,追求社区和家长支持,能够促进政、校、师、生、家长以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我区所要规划建立的现代学校制度主要由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绩效考核三个管理制度体系组成。
5.现代标准化学校
现代标准化学校是我区依据现代质量认证和标准化管理理论,结合教育实际提出的概念。我区的现代标准化学校是指达到北京市新颁布的办学条件标准,通过现代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评测的学校,既是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自主项目,又是对市教委提出的初中校建设工程和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落实。
我区的现代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研讨制定,分成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既立足于上级的标准基础之上,又结合区情在相关项目上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得到了市教委的认可,今后将逐步实施。现代标准化学校硬件建设责任在区教委、软件建设责任在学校,通过联动评价引导的方式推进,评价主体为党、政、督三个部门。
6.小班化教学
根据市教委的规定,小班化教学的标准是:小学控制在25—30人,初中控制在35—40人,高中控制在40—45人。
7.学生学业综合评价改革
学生学业综合评价改革是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改变传统的学习成绩单一评价模式,不仅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更加注重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等相结合的综合评价。
8.校长任期制
校长任期制是指对校长规定任期(一般为3—5年),主要目的是要打破校长终身制,引进竞争,激活校长队伍。校长任期制是与校长聘任制、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联系在一起的。其主要运行程序是:在进行校长聘任的过程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以通过竞聘上岗成为校长,由区教委签定聘用合同,校长需制定自己的任职目标和年度目标分解,明确目标责任并依法取得办学自主权,校长任职期间,区委教工委、区教委、督导室对其进行定期评价或聘请专家进行督评,在评价中不合格或不能完成任职目标的校长将不再担任校长职务。我区将在“十一五”期间逐步推行校长任期制。
9.校长职级制
校长职级制是指取消校长行政级别,根据校长的职业特点、理论素养、学识水平、治校能力、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校长职级,并对校长实行职级管理的制度。校长职级将直接与待遇挂钩,促进校长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区将逐步试行校长职级制。
10.多时空入学、多资格就业、多渠道升学
“多时空入学、多资格就业、多渠道升学”是对职业成人教育培养模式多样化的具体描述,主要是指实现区域内学生可以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入学,可以取得多个资格证书、掌握多项技能后步入社会参加工作,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升学。
11.办学体制改革
办学体制改革主要是指进一步优化办学体制结构,打破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吸引不同社会力量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12.学校办学自主权
学校办学自主权主要是指学校在法律框架内,自主行使法人的权力,并履行相关的义务,做好人、财、物等资源的配置与优化,发挥资源的最大价效并促进学校的资产升值。学校办学自主权涉及的方面很多,其中包括:办学经费筹措使用权、学校自己的资本决定和处理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确定权、各类人员的聘任和使用权、教职员工的考核和报酬分配权、招生自主权、教育教学自主权等。行使学校办学自主权主要是要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现象,下移管理重心,提高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十一五”期间,我区将逐步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13.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具体是指转变教育行政部门职能,将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教育,转到主要综合运用立法、资助、政策引导、信息服务、监督评估等手段宏观管理教育的轨道上来,把教育行政部门从教育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教育服务体系的构建者和监管者。
二○○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