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教,以人为本,树立良好的教委行政形象,提高办事效率,办人民满意教育。
一、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法,教育行政做到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按有关程序、时限办理审批许可事项;
二、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与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热情。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无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公务员,一经查实后与绩效考核挂钩。
三、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一费制”,依卡收费。对违规招生、收费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做到招生、收费公开透明;
四、不召开无计划、无审批的会议。对基层单位的请示及反映的问题与建议在一周内书面答复。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服务;
五、认真执行《信访条例》,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依法受理反映教育的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保护教师及学生的合法权益。设立咨询与投诉电话:68860215、68864879,按照信访程序与时限要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大力弘扬高尚的师德,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服务面,到2010年优质学校达到90%以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200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