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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2004—2010年教育发展规划


  2006-07-13

  为充分发挥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中的基础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实现“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石景山教育的现代化,加快 “三区”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区域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提高区域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特制定石景山区2004年-2010年教育改革发展规划。

  一、石景山区教育发展基础、指导思想与发展总目标

  (一)石景山区教育发展基础与现状分析

  五年来,石景山区教育在实现均衡优质发展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教师教育观念在推进新课程的过程中得到了很大的转变,一支学习型、研究型的教师队伍正在形成,初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为76%,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8%;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及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探索并建立了学生综合评价标准体系;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石景山区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形成了各级各类教育较为协调、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但同时,石景山区的教育规模、质量与区域现代化建设以及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还存在着矛盾,校际间教育发展还不够均衡;重结果轻过程的单一、狭隘的教育质量观还未得到改变,教师的专业发展培训计划还不能适应教师发展的需求;教育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还尚未建立起来,教育发展能力还有待于提高。

  面对教育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制定科学的发展对策,超前规划教育,是目前石景山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当务之急。要通过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改革用人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加快布局调整,统筹教育资源,走内涵发展之路,开创石景山区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二)教育发展指导思想和总目标

  区域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首都2010教育发展纲要》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使教育主动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区域教育发展总体目标:实现教育的优质、均衡、协调、创新发展,基本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率先在北京市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均衡优质发展,使我区教育总体实力居于北京市较高水平,发展程度达到北京市先进区水平。其主要标志是: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稳中有升;义务教育在北京市率先实现均衡发展;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现代化,办学规模与效益高度统一;职业与成人教育创新发展;终身教育形成区域特色;初步建立起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制和教育体系;具有区域特色的学习型城区建设稳步推进。

  二、区域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

  为实现石景山区教育的优质、均衡、协调、创新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石景山区教育发展主要解决和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规模与效益的关系、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均衡发展与协调发展的关系,强调以人为本和以人的素能发展为本的教育。具体目标如下:

  (一)人民群众普遍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教育事业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学习的需求

  ——满足所有学前儿童的入园需求。扩大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面,提高服务质量,形成以社区为依托、以学前教育机构为中心、向家庭启蒙教育辐射的指导、服务格局,幼儿监护人、看护人接受教育指导率达到95%。

  ——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全区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小学年辍学率控制在0.01%以下,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0.5%以下。全面做好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全体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程度进一步扩大提高,建设好残障学校。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入学率、完成率分别保持在98%和95%以上。普通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能力达到80%。

  ——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切实得到加强。实现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左右,职前培训率达到90%以上,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参与率达到70%以上。

  ——大力支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驻区高等学校发展,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知识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社区学院,力争建成一所地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为残障人群接受教育创造良好环境。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基本满足残障儿童少年对学前、职业教育的需求。

  ——全区居民的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6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年。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2年。

  (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加强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养成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使学生成为具有健全人格、崇高理想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

  ——全面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并完善促进学校和师生共同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到2010年,优质学校达到90%以上。

  ——进一步深化课程教材改革,到2010年普及小班化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推进素质教育。

  (三)各项改革与调整进一步深化,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布局合理,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均衡、优质发展

  ——结合首都城市布局调整和石景山区规划与人口变化,重组教育资源、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扩大学校规模。规划好四种类型的规模、品牌学校,消灭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切实减少学校数量,缩小校际间差距,促进石景山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通过撤并、配套、调整、改造,切实减少学校数量,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逐步形成符合城市功能要求、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体制多元、优质高效的办学格局。

  ——通过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运行机制改革,初步建立起现代学校制度。

  (四)实现北京市标准化建设目标,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基础教育学校建设实现标准化。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市级示范园2-3所。所有市立园达到一级一类标准。中小学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到2008年全区中小学办学条件主要项目达到新颁标准。办好每一所学校,使义务教育实现均衡优质发展。以示范高中建设带动普通高中校软件建设。高水平办好职业学校,建设一所现代化的标志性职业高中校。高质量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学历水平达标:到2010年,幼儿园专任教师80%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小学专任教师95%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15%的专任教师达到本科学历;初中专任教师95%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任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比例达到10%以上;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全部达到大学本科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任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比例达到2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全部达到大学本科学历,“双师型”教师达到50%以上;成人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全部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任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比例达到30%以上。

  ——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继续保持北京市领先地位。教育信息技术与资源在教育教学中得到广泛应用,形成网络环境下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模式;实现每8名学生一台电脑,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能力和水平普遍提高;以计算机网络、广播、电视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初步完成石景山区数字教育建设。

  ——为配合部分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工作,在不同地区建设相应的包含体育、艺术、科技和劳动教学功能的教学辅助中心。

  (五)加强统筹、注重衔接、整合资源,初步实现大教育格局

  ——建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互补,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紧密结合,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

  ——促进石景山区教育资源更加开放,学习化城区建设实现新飞跃。国民教育学校学习资源和设施,在课外时间积极向社会公众开放。50%以上的企业、社区和其他组织成为学习型组织,教育信息网络和其他社会教育资源有组织地对外开放。

  ——实现各级各类教育之间、教育与培训及工作经历之间的相互转化,在高中及以上阶段的学校实施弹性学习制度和灵活的学分累计制度,尝试制定社会化的市民学习成果认证制度。

  三、教育发展主要任务

  在巩固已有成果,坚持多年成功经验,做好各项常规工作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全面推进教育创新。用观念引领教育、体制激活教育、科研提升教育、技术改造教育、队伍稳定教育、投入支撑教育、法制保障教育。重点做好“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程”、“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工程”、“人力资源开发工程”、“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程”、“职业成人教育跨越发展工程”、“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工程”,推动石景山区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创新发展。

  (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

  1.以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重点,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落实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折子工程及《石景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优化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全面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实效性,增强感染力。科学规划不同年龄学生及各类学习阶段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落实《中小学德育纲要》、新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重点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促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德育工作中形成合力。

  2.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政治、品德等课程建设。发挥军训基地的教育作用,开发学校德育课程和国防教育课程。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治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及少先队干部的作用。大力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充分利用石景山区信息化建设优势,建立数字德育平台,开展网络德育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开发网络信息资源,自觉抵制不良影响,提高网络辨别是非能力。抓住石景山区奥运会场馆建设和奥运会项目举办契机,大力实施奥运德育,积极开展迎奥运会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建立科学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品行考核制度,促进德育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利用区域德育资源,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社区服务、公益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

  (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工程

  教育质量决定教育现代化进程。提高教育质量是教育的核心环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以课程改革为契机,发挥教科研的先导作用,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深层次的整合,强化教育质量的过程管理。

  4.积极开展小班化教学实验。继续深入推进课程教材改革,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坚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逐步建立起以现代教育教学理论为指导、以自主互动为特征的教学模式。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健康促进学校工程建设,关注学生健康,为学生走向社会、参与竞争和终身学习奠定坚实基础。

  5.大力开展以校为本的教研活动,进一步完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教研机制。把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作为打造学校品牌的重要手段。积极推广具有普遍意义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增强教育的创新能力。

  6.提高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及管理中的应用水平,开发各级各类教育信息资源,实现网络学习与其它学习形式之间的融通。加强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层次整合,促进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师教学方式的变革。建立网上教科研中心,进行各学科网上教学和辅导,开展跨时空教研活动,达成教学成果与经验、教学信息与资源共享。研究现代信息技术下学生信息素质培养和校园文化建设。

  7.建立促进学校和师生共同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完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估标准,促进教师学生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探索适合学生发展的学业评价体系。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参与意识和合作精神的评价,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强调教师对自己教育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进行发展性评价,促进教师努力达到发展目标。

  (三)人力资源开发工程

  8.实施人才兴教战略,开辟绿色通道,有目的、系统地引进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和高学历层次的人才到石景山任教。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变教师资源系统内部储备为社会准备,逐步实行教师配置市场化。

  9.完善教师培训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改进教师培养模式,教师职前职后教育相互融通,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加强对教师培训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整合教师培训资源,以提高教师队伍的道德素质、掌握现代教育理论、转变教育观念、更新知识为培训重点,建立教师定期带薪半脱产培训制度,设立教师学习帐户,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发展。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树立教师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的先进典型,不断促使全区教师真正成为做人的典范、求知的楷模。

  10.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重点培养领导干部带领团队自主创新发展的能力,着力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与国际视野的校长队伍。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从党管人才的高度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建设,特别要重视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工会的建设。强化学校管理人员培训,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校长。建立开放、灵活的干部培训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全面推行校长任期制。完善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体系建设,坚持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建立科学的校长评价体系,积极探索校长职级制。

  11.加快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发挥优秀教师的辐射作用。开设特级教师大课堂、工作室,建立教师层级培养机制,通过骨干教师专业发展设计、任务驱动式和导师制,提升其自主发展的能力,促其专业向理论层面发展。加大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境外培训的选派力度。每年投入经费300万元,提高骨干教师津贴,奖励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到2008年培养出20名左右市级学科带头人、占专任教师总数3%的市级骨干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10%的区级骨干教师及一大批青年教学能手,并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实施“阳光工程”,把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到边远学校执教经历,作为骨干教师考核和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开通骨干教师之窗,实现优秀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提升我区骨干教师在全市乃至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程

  12.根据北京市和石景山区城市规划要求,制定石景山区教育布局调整规划。在五里坨开发区、苹果园交通枢纽建设工程、西黄村地区及古城地区的整体改建中分别规划一所规模学校,办成石景山区四类品牌学校。做好教育系统内部学校的调整、合并、改造工作。将所有中小学建设成为标准化学校,实现教育均衡、优质、协调、创新发展的总体目标。

  13.通过教育空间结构调整和教育资源优化重组,把东部地区建成教育类型齐全、办学体制多样、学校规模适度、教学质量上乘的区域教育中心。中部地区充分发挥2所高中示范校在区域内的带动、辐射、凝聚作用,逐步形成示范高中带动特色中小学发展的局面,全面提升该地区的教育教学质量,建成我区优质教育基地。西部地区学校达到“新办学条件标准”,成为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的精品学校,使西部地区成为石景山区教育新的增长点。

  14.稳步进行中小学衔接与一体化工作的研究和实践,加大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建设力度。积极推进相邻近的初中和小学整合建成九年一贯制学校,并努力将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和区域改造形成的教育设施建设成九年一贯制学校。促进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融通,加强职业高中与高职院校、高等学校、国外教育机构的合作。鼓励支持部分学校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外国学生到石景山区进行基础知识、语言文化、职业技能学习和培训。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探索对外开放教育模式,创新教育发展。

  15.从2005年起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改造学校教学设备,确保到2010年使全部学校达到新颁标准,基本实现教学设备的现代化。要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工程的建设。2004年到2006年累计投资1.2亿元完成高中示范校、青少年活动中心两项重点工程的建设任务。

  (五)职业与成人教育跨越发展工程

  16.动员全社会资源参与到职业教育的培训中,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全面高效发展。推广以就业和岗位技能需求为依据的“订单式”、“模块式”培养方式。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制,为学生创造自主选择学习的机会。加强对各类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转岗就业人员、农转居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上岗技能培训、公民素质培养工作,为区域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在发挥传统专业优势的基础上,面向市场,不断开发新专业,改革课程设置与建设,调整教学内容,增强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提高职业学校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和品牌优势。建设实用高效的实习训练基地,开发精品专业和课程。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与联合。创办一所现代化的标志性的职业教育学校。

  17.加大政府投入,整合区域教育资源,改善社区学院办学条件,逐步使社区学院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地区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的标准。统筹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成人高等院校、广播电视大学和自学考试的作用,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大力开展以“科学文化、职业技能、公民道德、民主法制、环境保护、身心健康”等内容的培训,形成终身学习的公共资源平台,实现石景山区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新突破。严格实施劳动就业准入制度,落实职工在岗和转岗培训制度,逐步实行注册入学、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方便学生特别是在职人员分阶段完成学业,逐步确立起以学习者个人为主体、用人单位支持、政府予以必要资助的继续教育保障机制。

  (六)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18.统筹整合区域内学习资源,加强社区教育。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整合并利用社区内包括学校设施在内的各类教育资源,面向城镇居民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与培训。进一步发挥“腾飞社区家长学校”的带动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引导家长关注学生优势发展和健康成长。推进区域内文化教育资源和设施向公众开放,并积极参加社区教育,共同建立社区教育基地,为社区教育提供服务。

  19.加强职业成人教育培训体系、民办教育体系以及社区教育网络建设。支持驻区高等学校发展,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知识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覆盖广、多层次、社会化的成人教育培训网络,促进国民教育、职业培训和其他社会继续教育的衔接。加快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的相互沟通和开放,着力建构具有首都特点和石景山特色的社会化、开放式终身教育体系。

  20.促进覆盖全社会的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化载体建设,形成相互沟通的开放式现代教育学习制度。促进机关单位和学校带头把自身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公务员和教育工作者成为终身学习的先行者。充分发挥数字石景山的优势,积极探索不同学习类型、学习培训之间的相互沟通。开展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和评比工作,推动学习型城区建设。

  四、政策保障和制度创新

  (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多种所有制共存的办学体制

  21.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办学的体制。义务教育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非义务教育要提高培养成本社会分担比例,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依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办学,支持民办教育依法办学。中等以下学校教育继续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

  22.积极支持社会资本面向首都与石景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举办高质高效、特色鲜明的民办教育机构。按照举办权与办学权分离的思路,大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各级各类办学,允许部分公办中小学利用品牌优势,与社会资本合作,改造办学困难学校、利用闲置教育资源,进行按民办机制运行的改革试点。

  (二)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学校自主管理能力,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23.通过制度创新,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起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管理机构,形成学校自我发展与自我约束的机制,逐步建立起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参与管理和监督作用。

  24.深化学校用人制度改革,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流动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合学校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在全员聘用制的基础上,实行岗位聘任,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加大考核力度,精简机构和冗员,优化学校内部运行机制和人员结构。深化中小学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岗位工资制,发挥工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财政投入,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200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现行结构工资按月平均不低于300元纳入财政预算,2005年以后逐步将全部结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使教师平均工资达到北京市城区中等以上水平。

  25.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完善学校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在学生中广泛开展自护自救演练,培养师生现代安全观念、意识和行为。将安全投入作为办学基本成本,学校安全经费要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三)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26.加强教育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把教育结构布局调整纳入石景山区新的总体规划之中,促进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之间的统筹、协调发展。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提高对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

  27.深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教育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教育服务体系的构建者和监管者,从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和服务,理顺政府与学校、学校与社会及学校内部关系。结合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分配改革,加大学校自主办学的力度,实行学校经费总额包干,三权下放,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28.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和服务能力。坚持政务公开,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公开公共教育信息,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教育质量监督和办学秩序监管体系。

  (四)依法加大投入,实现教育需求和供给的良性循环

  29.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比例,确立石景山区教育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合理比例,确保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在实现教育经费投入总量稳步增长、确保“三个增长”的基础上,财政性教育经费随着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而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增长,确保教育费附加用于基础教育。教育经费的投入要保证教育改革与发展重点项目的实施。

  30.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机制。健全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调整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积极推进教育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入渠道。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支持民办教育,促进教育投入主体多元化。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融资和盘活国有资产,加强教育基本建设。

  31.健全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管和评审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原则,按照有关预算法规编制、执行教育财务预决算。加强财务审计和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建立政府教育投入的评估制度。专项资金实行综合预算,科学论证,绩效考核管理,重大项目实行第三方评审制度。

  (五)依法治教,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32.依法规范和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法的职责,依法确定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管理的职能,依法调整教育外部和内部的关系,做到教育战略地位、投入渠道、教育基本制度和有关各方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法定化。

  33.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完善依法督政和依法督学的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建立以督导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工作激励机制和公共管理监督机制,提高依法督政的实效。提高教育执法效率,加大对教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相关部门所负义务教育责任的监督检查,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

  34.进一步完善教师申诉制度、受教育者申诉制度、教育行政复议、教育行政诉讼、教育行政赔偿等教育法律救济制度。

  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开展争创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健全学校、社区和家庭相互沟通协调配合的制度,形成共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机制。依法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公安、城管、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有效防范不良风气对学校的干扰和冲击。

  35.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素质高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石景山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政治保障。加强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努力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优化石景山区教育发展环境。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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