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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景山区委、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提高区域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


  2006-07-13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区第九次党代会相关精神,落实全市教育大会的工作部署,发挥政府在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发展的主导地位和调节作用,提高教育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贡献率和人才保障能力,实现“三区”建设目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据国家发展教育的有关法律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特对石景山区2004—2010年教育发展做出如下决定。

  一、确立我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奋斗目标

  1.区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首都2010教育发展纲要》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使教育主动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2.区域教育发展总体目标:实现教育的优质、均衡、协调、创新发展,基本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率先在北京市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均衡优质发展,使我区教育总体实力居于北京市较高水平,发展程度达到北京市先进区水平。其主要标志是: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稳中有升;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现代化,办学规模与效益高度统一;职业与成人教育创新发展;终身教育形成区域特色;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制和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学习型城区建设稳步推进。

  3.为实现区域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必须站在首都教育发展战略的高度,着眼石景山“现代、绿色、文明”的建设目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区域发展环境。通过实施教育结构布局调整、人力资源开发、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等重点工程,持续提升区域教育水平和质量,增强教育在“三区”建设过程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教育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学习服务能力、人才支持能力和知识贡献能力,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科学发展、优化结构,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4.积极推进教育体制创新,促进区域教育办学体制多元化。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办学的体制。义务教育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非义务教育要提高培养成本社会分担比例。积极鼓励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参与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尤其是学历教育。吸引社会各界人士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逐步形成体制多元、共同发展、良性竞争、优势互补的办学体制新局面。

  5.调整学校布局,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资源统筹为原则,切实承担起教育布局规划的责任和义务。

  区发改委、国资委、规划分局要把教育布局调整规划纳入区域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在五里坨开发区、苹果园交通枢纽建设工程、西黄村地区及古城地区的整体改建中分别规划一所规模学校,办成石景山区四类品牌学校。

  区建委、规划分局等部门要根据教育发展的需要依法合理审批配套教育设施并监管实施,各建设单位要按要求建设好配套教育设施,保证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设施按标准和时限交付使用。2008年底以前完成所有应配套而尚未配套的教育设施建设任务。

  从2004年至2008年,区政府将每年安排教育布局调整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以对2-3所学校进行内部调整、改造。

  区教委要做好内部调整工作,2008年底以前完成教育系统内部调整与改造任务。通过撤并、配套、调整、改造,切实减少学校数量,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围绕学生的就学需求将所有中小学建设成标准化学校,建好各级各类教育的品牌校和精品校。

  6.全面实施北京市新颁办学条件标准,优化物质资源配置。区政府在确保正常教育经费投入的基础上,保证《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纲要》的实施。从2005年起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改造学校教学设备,确保到2010年使全部学校达到新颁标准,基本实现教学设备的现代化。要集中资金保证重点工程的建设。2004年到2006年要总投资1.2亿元保证高中示范校、青少年活动中心两项教育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

  7.树立全民教育理念,做好进京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区政府将流动人口子女人均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收费和划拨生均公用经费等方面做到与本市学生一视同仁。在办好现有2所蓝天学校基础上,积极开放公办学校接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使公办学校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比例逐步提高。区教委要严格按照标准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加强对外来人员自办学校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提高他们的办学水平。

  8.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与国际教育单位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在专业设置、课程教材建设、合作办学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间学生、教师以及教育管理队伍的交流与互访。加大校长、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境外培训的选派力度。积极招收外国留学生。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探索对外开放教育模式,创新教育发展。

  三、加强教育改革与创新,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9.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德育实效性。区精神文明办、区教委要牵头做好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公检法司、政法综治、团委、文化卫生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好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折子工程及《石景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全面优化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发挥军训基地的教育作用,开发学校德育课程和国防教育课程。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治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及少先队干部的作用。统筹区域德育资源,大力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0.深化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创办2—3所市级示范园。高水平、高质量、均衡办好义务教育。普及多模式、优质的高中教育,办好市级高中示范校。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继续深入推进课程教材改革,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建立促进学校和师生共同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小班化教学实验,到2010年普及小班化教学。提高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及管理中的应用水平,开发各级各类教育信息资源,积极利用网络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尤其是优秀师资的共享,充分激活信息技术在教育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保持信息技术应用在全市的领先水平。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健康促进学校工程建设,关注学生健康,为学生走向社会、参与竞争和终身学习奠定坚实基础。

  11.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企业与行业积极参与、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推广以就业和岗位技能需求的“订单式”、“模块式”培养方式。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制,为学生创造自主选择学习的机会。支持职业学校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改变专业结构,发展强势专业。加强对各类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转岗就业人员、农转居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上岗技能培训、公民素质培养工作,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持续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鼓励社会力量及外资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产业,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创办一所现代化的标志性的职业教育学校。

  12.大力发展社区教育,逐步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大力宣传、提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大政府投入,整合区域教育资源,改善社区学院办学条件,逐步使社区学院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地区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的标准。进一步发挥“腾飞社区家长学校”的带动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引导家长关注学生优势发展和健康成长。提高基础教育资源的开放程度,创造条件支持驻区高等院校发展,使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城区提供支持。开展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和评比工作,推动学习型城区建设。

  四、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加强两支队伍建设

  13.实施“高素质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工程”,提升区域教育质量。强化学校管理人员培训,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具备国际视野和现代理念的校长。建立开放、灵活的干部培训体系,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全面推行校长任期制。建立科学的校长评价体系,积极探索校长职级制。

  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养与管理。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辐射作用,开设特级教师大课堂、工作室。建立教师层级培养机制,通过骨干教师专业发展设计、任务驱动式和导师制,提升其自主发展的能力,促其专业向理论层面发展。每年投入经费300万元,提高骨干教师津贴,奖励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到2008年培养出20名左右市级学科带头人、占专任教师总数3%的市级骨干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0%区级骨干教师及一大批青年教学能手,并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

  14.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岗位聘任管理。在编制控制范围内,做好定编定岗,加大学校自主办学的力度,实行学校经费总额包干,三权下放。

  建立和完善适合学校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在全员聘用制的基础上,实行岗位聘任,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实行岗位工资制,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加大考核力度,精简机构和冗员,优化学校内部运行机制和人员结构。

  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提高办学效益。妥善安排好未聘上岗人员的安置工作,启动教委人才交流中心,合理安排人员配置,逐步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的人事管理机制,到2007年使所有学校师生比、教师与行政人员比例达到北京市规定的比例标准。

  15.加强学校管理与运行体制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效率。创新学校现代管理制度,建立起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和管理机构,形成学校依法自主发展与自我管理的机制,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建立学校的现代管理制度。积极推动社区、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深化工资分配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消除学校内部隐性失业的现象。200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现行结构工资按月平均不低于300元纳入财政预算,2005年以后逐步将全部结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使教师平均工资达到北京市城区中等以上水平。

  五、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16.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教育发展速度。教育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教育投入是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必须强化政府对教育投入的责任。政府在实现教育经费投入总量稳步增长,确保“三个增长”的基础上,财政性教育经费随着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而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增长。确保教育费附加用于基础教育。教育经费的投入要保证教育改革与发展重点项目的实施。区教委要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合理规划教育事业的规模,调整教育结构布局。区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为教育经费的合理、合法使用提供服务。

  17.改革与完善教育投入体制,提高教育成本的社会分担比例。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机制。健全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调整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积极推进教育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入渠道。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支持民办教育,促进教育投入主体多元化,运用市场机制进行融资和盘活国有资产。体制改革校要参与市场运作,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实行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管理模式。

  18.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各级领导、各系统、各部门都要树立“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使教育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发展战略深入人心。形成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统一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工作新格局。

  大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教育的健康发展,各部门、各单位和学校要依法履行保护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职责。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城管大队、市政、综治等有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学校继续整治并优化校园内部及周边秩序,切实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新闻宣传和文化部门要重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学校、家庭做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9.加强党的建设,确保区域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建设高水平的教育管理队伍是推进素质教育、实现首都教育发展战略、完成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的关键,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来抓。各级党组织要将教育活动与教育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共同担负起实现教育发展的重任。

  石景山教育的发展正处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机遇期,挑战与机遇并存,为了实现区域“优质、均衡、协调、创新发展,基本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我们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真抓实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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