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石教发[20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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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景山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项目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职业高中)、直属单位: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实现区域“十一五教育发展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健康与特长发展,实现“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基础扎实、学有特长”的区域课程培养目标,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石景山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项目方案》(以下简称《项目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各校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学校认真研究并落实。
一、更新观念,加强领导,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研究《项目方案》内容,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领导小组,制定学校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详细工作方案,特别注意通过家长委员会、学生会充分吸收家长、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本着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完善课程建设,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课程是落实培养目标的基础。深化课程改革,加强对学校课程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积极建设校本课程,为培养学生艺术、体育、科技特长创造条件。
三、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提升教师专业综合能力
以《方案》实施为契机,在广大教师中开展科学质量观的讨论,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其中,在行动中更新观念,提升自身专业能力。
四、科研引领,开拓创新,不断丰富教育实践模式
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研究部门、学校都要不断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在积极探索中,不断完善丰富教育实践模式。
五、健全制度体系,推进评价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保障体系
在课程管理、班级管理、学生综合评价、考试评价等方面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体系,稳步推进评价改革,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构建保障体系。
二00八年一月十日